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医院公告

疫情防控用影像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5698 时间:2022-04-07

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用影像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GK-2022-008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用影像设备

预算金额: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是否允许进口

主要技术

参数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1

1-1

疫情防控用影像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套

17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最高控制总价

17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报价人可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结果的审查:资格审查时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至 2022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招标文件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 林工 83665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式:周华玲/陈灯 0591-87385992/878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0591-87385992/87892999

电话:0591-62158131(班内)0591-83308755(班外) 传真:0591-83309007

人事简历投递E-mail:fzfy_hr@126.com 办公邮箱:fzfy_bgs@126.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30号  邮编:350008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闽ICP备10207390号-1 技术支持:触动网络